冲出禁忌的四处漫溢的思念让我快要窒息,打开窗子,深深地吸一口城市中带着金属和混凝土味道的空气。今夜,定是无眠了,我要出去走走,披上件运动衣,抓了钥匙走出门去。
如果你未曾在深夜流连于街头便不知夜的喧闹抑或是沉静,主路上车来车往,闪烁的灯光倏地划出一道拖延的光线,转眼远去,偶尔的车笛声和耳边掠过的车轮声就像是喧哗的白天。可人行道却是出奇地安静与荒凉,只有我。“踏踏”的敲击着鞋跟的声音,让我发现自己的一身古怪的装扮,妖艳的高跟鞋,却披着件厚重的深蓝运动衣,这是他常穿的,经常被我霸占来做家居服,所以就这样留给了我,习惯地感觉到夜凉了,便披在肩上,似乎还残留着他温暖的体温,抵挡着夜的凄冷。路边,还有几个徘徊的民工,见我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着,吹起了刺耳的口哨。大抵是我太过闲散与无聊了吧,招手叫了辆出租车,去那间相熟的酒吧坐坐吧,只有那里,属于像我一样深夜仍不愿归家的孤独的人。
喜欢这间酒吧,却是因为它的喧闹,我是个顶顶害怕安静的人,静下来的头脑却会像盛夏黄昏雨后的晴朗般清晰透明,早已被抛在身后的前尘往事便也随着大雨的冲刷醒目了起来,若是这样,倒不如仍旧含混着、灰败着。震耳欲聋的快节奏的音乐让我兴奋,莫名地亢奋着,头脑也随之麻木了起来,只有刺激的听觉和迷乱的视觉冲击着神经,整个人便如洗过脑般简单了起来,喜欢那满耳的金属喧哗,满眼的灯红酒绿,像喜欢一件奢华的衣物般迷恋。尽管,流连于此却总是难以融入这样的环境,就这样硬生生走进来,便觉得这里是属于我的。
老板是个率性的中年男人,做过些大生意但看走了眼,失败了,便拿了些残余的家底开了这间酒吧。这是个看着干净舒服的男人,大抵见惯风雨、经历过人生起落的人才有这样的恬淡从容吧。说起我们的相识有些好笑,一次与小朱他们来喝酒,人太多,见一个男人独占着一张台子,便过去和人家商量换过座位来,但过去说和的家伙在吃饭时已经喝高了,有些出言不逊,男人有些愠怒,但也并不发作,只拎出一瓶白兰地说,喝倒了我你们便坐,喝倒了你就请打道回府。那家伙只有些七八成醉,见这架势酒早已醒了大半,下不来台,便吵闹着我们这里女人都能喝趴下你,将我卖了。那人调笑地瞧我一眼,瘦小个子矮他超过一个头,便笑着说小妹妹你喝一大口就给你们坐了。生平最痛恨人家拿那种眼神瞧我,便走过去,干了三大口。他也言出必行地让了桌子,还替我们打了个极低的折扣,而我,加上吃饭时的几分醉意,跑到洗手间吐了个七荤八素。但自此,每次我来,便坐在吧台边听他天南地北地讲述些前半生出来混的趣事,也算成了朋友。曾问他,为何要这样一个吵闹的环境,而自己却是那么沉静寡言。他说,怕静,肉身这样喧闹着,便可暂时忽略了自己怕静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