拨通他的手机,提醒他回来吃饭,奇怪,只是说回来吃饭,并不是“回家”。这样一种似是而非的关系,承受不起“家”这么沉重的字眼,反而让我害怕。他很高兴,这个根本不会掩饰自己心情的人啊,一厢情愿地快乐着。
在厨房中忙碌着,像个快乐的妇人,经营着如家一般的温馨,我陶醉于这样的简单幸福。这样欢快地准备一顿有企图的晚餐,我沉思着该如何劝服一个这样固执的人。
他开铁门的时候,汤在锅中热烈地翻滚着,饭已飘出香甜的米香,菜已摆在餐桌上,一切刚刚好。他没有脱外衣就走进厨房腻住我,连体婴儿似地环住我的腰,亦步亦趋地随着我搅搅汤,瞧瞧饭。我被他的无赖烦坏了,转过身刚想呵斥,却被深深地吻住,他的舌尖急切地在我口中探寻着,身子也火热了起来。
“乖乖地去餐厅坐着,马上开饭了。”绯红的脸颊下,话语也有些故作镇定。
“吃了你吃了你吃了你吃了你,你就是红烧蹄膀,你就是清蒸鱼。”他还不依不饶地向我的脖子里吹着气。
瞪了他一眼:“你怎么知道是这两道菜。”
“因为下午我一直在给你发送脑电波啊,默念一百遍‘聪慧我想吃红烧蹄膀清蒸鱼聪慧我想吃红烧蹄膀清蒸鱼’,你就收到了。”
滑头,将他推出厨房,省得扰我清静。
还没有动筷子,我就已经被授予特级厨师的嘉奖,称赞得我真有些以为自己的厨艺精湛,不过,每次他确实都会吃掉最后一片菜叶子,最大地支持我的手艺,也成就了我工作的动力。“瞧瞧,什么叫食神,食神就在我对面,这位……大暴牙……”我就不明白,一个人怎么能一边不停地吃菜吃饭,一边还信口胡说,而我吃饭的时候就顾不上说话了。其实,更多的是在思忖如何开口。
“你爸妈也已经很大年纪了吧?”这个开场白似乎并不高明。
“嗯,六十多了,三十多岁才生我。”他头也不抬地啃着一只肥猪手。